新快报讯(记者张小奋) 广东省雷州市近日连续发生多起误吃海螺中毒事件,共造成12人中毒,其中一名9岁儿童因抢救无效死亡。截至今晨发稿时止,11名中毒者中已有7人出院,尚有4人留院治疗,但病情稳定。 4月7日上午,雷州市白沙镇墨城村林某夫妻从市场上买回一种当地人叫做“蚶蛘”的海螺,中午食用约3个小时后,两人同时出现全身麻痹、头晕呕吐、呼吸困难等症状。4月8日至9日,雷州市人民医院又连续接到类似症状的10名群众,其中雷城镇下河小学一年级学生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雷州市卫生防疫站食品卫生监督科黄涛科长介绍,“蚶蛘”海螺长约1厘米,呈椭圆尖状,生长在浅海滩上。中毒事件发生后,卫生部门火速派出人员取样并走访了湛江水产专家,但反馈结果却是“此种海螺无可查证,就连其名字也无文字可查”。黄科长说,据初步调查,这种海螺之所以有毒,可能和它吃了含有神经毒素的藻类植物,或与近年海水污染严重有关。人吃后的中毒被称为“石房蛤中毒”。1977年雷州市乌石镇曾发生过144人因误吃这种海螺中毒的同类事件。 据了解,事发后,雷州电视台紧急播出通知,要求居民不要乱吃含有毒素的海螺、海豚鱼等海产品。雷州市还召集卫生、防疫、工商等部门组成检查小组,突击检查全市小吃摊,防止有毒海螺扩散,结果截获5公斤“蚶蛘”。有关人士说,“蚶蛘”在当地的上市量不大,应不会扩散至广州市场。 据雷州市人民医院医生介绍,目前仍留院治疗的是4名女性中毒者,其中两名是女童。她们目前病情稳定,无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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