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原副市长赵克明因涉嫌受贿罪于2000年6月被逮捕。他在接受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记者采访时说:“他(赖昌星)用女人来跟我做一种沟通,我是盛情难却。
中新网厦门8月9日消息:据新华网报道,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对厦门市原副市长赵克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赵克明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赵克明利用担任厦门市副市长,分管城市建设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申请减免、缓交土地出让金、地价款利息、配套费、装饰工程中标、人事调动等事项的单位和个人谋利,先后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52.152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克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副市长负责分管城市建设、土地房产管理等部门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起诉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赵克明受贿数额达人民币452.152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受贿次数达23次,所犯罪行严重侵害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败坏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声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被告人赵克明在检察机关只掌握其受贿79万余元的情况下,主动供述了另外380万元的同种较重罪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具有一般应当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故在量刑时予以酌情处罚。
附:厦门市原副市长赵克明红楼的小姐让他乐不思蜀
2001年8月1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播出了揭开厦门特大走私案的黑幕(下),对涉案几名“重量级”官员如何被拉下水作了深入“调查”。现摘录相关部分如下:
赵克明,原厦门市分管城建的副市长,由于早已习惯了众多开发商的争相巴结和贿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根本不把赖昌星放在眼里。赵克明说:“第一次我进红楼,好多人在那儿吃饭,吃完饭他就单独跟我在一块儿坐,一下子拿出一袋子钱给我,我觉得这种人格调很低,手段那么……实在是令人不能接受。”
为了摆平赵克明,赖昌星对症下药。当他得知赵克明十分“好色”之后,赖昌星把赵克明约到了红楼。红楼的小姐让赵克明乐不思蜀,从此,他频繁出入红楼,成了红楼的常客。
赵克明说:“他只是没有办法,用女人来跟我做一种沟通,我是因为盛情难却。”
赖昌星利用红楼小姐套牢了赵克明之后,赵克明对于赖昌星送上的10万港币也就不再推辞了。赵克明说:“实际上这十万港币我也不想要,我何必拿他十万港币呢?他是一个那么巨大的大款,他应该给我一百万甚至更多,几百万,我可以帮他做很多很多事情,我可以配合他。”
2000年6月20日,赵克明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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