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案人:陈心昭等30名代表 背景:当前,学历和学位管理中的混乱现象已成为十分突出的问题。制作出售假文凭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这种制假的危害性,容易被人们认识;识别这类假证书,在科学技术发达的今天,也已非难事。然而,另一种大量存在的,以“权学交易”为特征的、往往经过合法程序的制假行为,至今未受到应有的打击。 分析:“权学交易”的主要表现是官员的“文凭腐败”。为数不少的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公款,不经过必要的考试或考核便取得学籍,取得大学学历,甚至是硕士或博士学位。有的党政领导机关还专门下文,承认这种“学历”;有的高校缺乏自重自律,受利益驱动,对某些握有重权的干部不惜降低标准送学历,送学位,这实质上是“学术贿赂”。 建议:为了遏制文凭腐败,纠正当前在学历学位管理中的混乱现象,制定学历学位管理法刻不容缓。该法的主要内容可以包括:制定本法的目的,明确负责学历学位管理的部门,获得各种学历和学位的条件,申请和批准授予学历学位的程序以及法律责任等。 本报记者侯召迅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