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彦宾)违反交通规则反而对交警大打出手,内蒙古杭锦后旗(县)纪检委副书记李志伟日前被免去职务,受到严厉惩处。 据当地媒体报道,2月23日上午,内蒙古杭锦后旗交警大队交警李永峰执勤时,“看见一辆摩托车违章停在路口”,就上去纠正。他向骑在车上的旗纪检委副书记、纠风办主任李志伟敬礼,并请求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李志伟说没有。 “这时,从附近商店走出来一人,说车是他的,但他提供的行驶证与该车车型不符,按规定要暂扣摩托车和行驶证进行检查。”李永峰在医院向采访他的记者讲述:“李志伟一听要扣车便破口大骂,并在我右脸上打了一拳。此时,和我一起执勤的中队长劝他明天到交警大队解决问题,李志伟不答应,执意要拿回被我扣下的摩托车和行驶证。说话间他突然又照着我的左脸打了一拳,一下子将我打倒在地,我刚站起身来,他照着我的脖子又是一拳,然后骑上摩托车扬长而去。” 当时,现场有百余名群众围观。据目击者说,交警李永峰在整个事件中始终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没有任何违规行为。而李志伟当晚还给该旗交警大队领导打了电话,责令交警大队把扣留的证件送到他的办公室。 据了解,此事引起了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的高度重视,责令杭锦后旗纪检委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杭锦后旗旗委、旗纪检委在认真调查后作出决定,给予李志伟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纪检委副书记职务,并将其调离纪检部门。旗纪检委随后开展了整顿纪律和作风的工作。 被打的交警李永峰目前已伤愈出院,回到工作岗位。住院期间,旗纪检委书记和监察局局长到医院看望了李永峰,并向李永峰的家属、旗交警大队和旗公安局党委赔礼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