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召开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专题研讨会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07:02 扬子晚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10月29日下午,省委宣传部召集省直理论部门和在宁高校部分知名学者举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专题研讨会,紧密结合江苏实际,深入探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南京大学副校长洪银兴、省委党校副校长周明生、省委研究室副主任刘福林、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助理曲福田、南京大学行政学院院长严强、南京师范大学经贸学院院长蒋伏心、省委党校经济学部主任孙月平、省社科院经济所所长葛守昆等8位专家在会上交流了学习研究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体会。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是十六大关于经济建设与经济体制改革精神的拓展,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经济体制改革领域的深化和具体运用。《决定》明确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是对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继承、创新和发展,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指导和推动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尤其要着重深刻领会“五个统筹”的最新要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改革的出发点和目标任务;要深刻理解和切实贯彻“五个坚持”的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努力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为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证。
与会专家重点联系江苏加快改革发展、推进“两个率先”的生动实践,在全面理解中央《决定》十个方面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着重就以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为核心,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努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深化教科文卫体等领域和事业单位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有效推进就业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苏萱礼)(新华日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