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盘和林 通讯员 陈广泰)明年6月1日起,甲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管理。今年11月30日前广东各市上报甲肝疫苗计划到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12月1日起省疾控中心将甲肝疫苗按计划发往各市级疾控中心。今年12月至明年4月全省各市组织甲肝疫苗接种。这是近日广东省卫生厅和教育厅联合下发《广东省少年儿童甲肝疫苗接种实施方案》提出的具体要求。
据悉,为保证疫苗质量和免疫效果,卫生厅要求,凡没有经过疫苗接种和安全注射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从事甲肝疫苗接种工作。甲肝疫苗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采购,逐级供应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凡不按规定渠道购买疫苗,将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因此引起的接种反应和事故完全由违规单位负责。此外,县级以上要成立免疫接种副反应诊断和处理小组,负责诊断和处理接种后的异常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