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文化报》报道前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串子案”(本报3月31日曾作详细报道)。该院前日审理了赵盛强夫妇诉通化人民医院侵权案,昨日审理了孙华东夫妇诉通化人民医院侵权案。两天的庭审中,审判长均提出双方调解,但原告均不同意,判决结果没有当庭作出。
据悉,今天上午,法院将审理原告赵达起诉被告通化市人民医院;下午,审理孙超起诉被告通化市人民医院。
赵盛强夫妇起诉案
在法庭对赵盛强夫妇诉通化市人民医院侵权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原告与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围绕3方面。
焦点一是,18万元抚养费该由谁出。把赵达抚养成人的宫克要求通化市人民医院承担18万元抚养费。被告代理律师则认为,赵盛强、宫克已经和赵达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不应由通化市人民医院承担这笔费用。焦点二是赵盛强夫妇提出的50万元精神赔偿是否过高。焦点三是律师在取证过程中发生车祸,其人身损害由谁赔偿。
孙华东夫妇起诉案
在孙华东夫妇起诉通化市人民医院一案中,原告提出6点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将原告在被告处分娩的二原告亲生子给寻找回来;赔偿二原告21年抚养被告交给的非亲生子的抚育费18.5万元;赔偿二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60万元(如找不到亲生子赔120万元);要求被告承担寻找亲子过程的全部费用;要求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要求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被告代理律师认为:即使通化市人民医院在这个事件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也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承担。他认为二原告遭受到的精神痛苦是可以理解的,到目前没有找到亲生子是客观事实,给予精神赔偿也是被告应尽的法律义务,但原告所提出的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20万元的数额过高。
据了解,以前我国曾经出现过两家之间抱错了孩子的事情,但是还从未有过像通化“串子案”这样复杂的情况,因此法院在裁量时无任何先例可循。
案件回放
2001年,家住吉林省通化市的赵盛强、宫克夫妇通过血型化验单意外发现,辛苦抚养了21年的儿子赵达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在寻找儿子的过程中他们得知,赵达出生那天,在通化市人民医院共出生了8个男孩。经过亲子鉴定,当年宫克在医院生产时的临床李爱野、孙华东夫妇之子孙超被确认为赵盛强夫妇的亲生儿子,而赵达却与赵盛强夫妇、孙华东夫妇均无血缘关系。
今年6月,赵盛强夫妇、孙华东夫妇、赵达和孙超分别提起诉讼,状告通化市人民医院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