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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少年江城抢劫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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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2日08:09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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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讯 记者李晓萌 通讯员 易志坚 为了与武汉网友见面,16岁的荆州少年商某离家出走来汉,一天后就因抢劫被抓。近日,江岸区法院判处商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专程送他回家改造。
去年8月15日,家住荆州市沙市区的16岁少年商某突然离家出走。母亲四处找他,因为知道儿子平日沉迷上网,母亲还泡在网络聊天室里搜索儿子的下落。苦寻数天后,从武汉亲戚处传来消息:商某只身来到武汉,没有见到网友又缺钱花,在网吧里结识男青年“超超”后,便和他在三眼桥附近抢劫一女青年,当场被抓。
商某的母亲惊呆了:自己的儿子曾经那么优秀,念小学时参加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得过奖、初中时救过落水的同学,但迷恋上网吧后,他就辍了学,现在甚至沦为抢劫犯。
商某被江岸区法院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少年审判庭庭长吴培彬等专程将他送回荆州市,请当地派出所和商某父母配合帮教。后悔莫及的商某表示:一定吸取这次沉痛教训,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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