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颇有意味的新词,都指向政府和民众之间的某种新型关系,而这种新型关系的背后,是经济对政治提出的要求。 原点:江苏省宜兴市展览馆,宜兴市“行政审批证照办理中心”所在地
“政务超市” 宜兴人爱把设在市展览馆的“行政审批证照办理中心”称为“政务超市”。从2001年5月创建以来,这个政府下属机构便成了宜兴人走动得最多的“衙门”。 4000多平方米的面积内,一溜排着公安、工商、农林、城建、国土、环保、技监、税务等24个政府部门的办公专柜。根据柜台上摆放的项目办理程序指南,人们拿着资料和证照径直到相关柜台办理手续。 正在工商局柜台前代办“江苏巨能机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丁庆峰说:“这里的程序很清楚,不用瞎跑,收费也透明!”起初到南京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的时候,因为没有代办资格,他得花500元转请一个在工商局大楼内部办公的专业代理机构申请。 证照中心副主任陆西虎的老家在万石镇西塘村,当村里一些亲戚打电话请他办事的时候,他总是把中心的咨询电话号码告诉对方,“以前农村人都很害怕进‘衙门’,也不了解多少信息,证照中心对于普通群众来说,作用更大。” “证照中心是被宜兴的产权制度改革逼出来的。”证照中心主任马才军说。除了“陶都”、“教授之乡”等文化背景,宜兴历史上最值得自豪的事情就是在1992年开始率先冲破“苏南模式”的约束,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经过10年的发展,现在的宜兴已经完成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形成了个体私营经济占据优势地位的经济结构。 起初,新崛起的个体私营经济业主不满于权力分割、效率低下的官僚体制,纷纷透过一些“管道”向地方政府领导提出改善体制条件和办事环境的要求。 这种内生动力,使得宜兴政府在4年前开始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政府各部门审批事项由原来的700多个减少到450多个,其中须审批核准的事项只有261项,减幅40%。而作为江苏省县级市中的第一个行政审批证照办理中心,则将这种审批制度的改革成果直接摆到了市民面前。 这种政务公开的氛围,也见诸政府机关的内部管理。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在很多单位的办公桌上都能看到一份《政府公报》,里面汇编的全部是一个月内下发的红头文件。据介绍,市政府法制办每月都会印制相当数量的《公报》下发到各个企事业单位和村镇。 “但问题也同样存在,”马才军说,“还有36%的规定项目没有进入我们的‘政务超市’。”另外存在部门和中心“两头办理,两头收费”的现象。马才军说,有的部门对进入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仍然紧抓不放,中心窗口就难免会沦为简单的“收发室”。 “民办社会” 汽车行驶进宜兴,沿路能看到一些建设得像公园一样的水厂,挂着的牌子都是“水务集团”、“给水公司”。 这与传统的城市国有自来水公司的概念显然不一样。 宜兴原来也只有一个国有的自来水公司,实行的是垄断性运作,城里供水不足,乡下供应不上。1996年后,市里把供水系统放开,改制自来水厂18家,鼓励和支持社区、镇、村民办供水企业,结果,注重市场效益的经营者迅速投入资金大规模改造环境和设备,公园式的水厂出现了,供水状况也大为改善。 现在的宜兴正悄然进行社会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到目前为止,乡镇这一块已改制幼儿园42家、影剧院5家、村卫生室141家,改制总资产达到9800万元。而较为敏感的市属事业单位则改制了23家,转制职工2830人。 鼓励社会资本来兴办社会事业,宜兴管这种做法叫“民办社会”。 事实上,宜兴市的这种变化,跟江浙地区民间资本力量的崛起有关。民间有力量来办社会,也有意识来办社会。宜兴市及时地顺应了经济力量的要求。 “政府不能什么都养着,生产经营型和技术服务型的事业单位应该尽量改企转制。”市长吴峰枫说。在最早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时候,宜兴市委和政府觉得十分吃力,逐步意识到事业单位的改革是整个行政职能转换的关键。“我们要尽量‘撤庙赶和尚’。” 宜兴最早只有一个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随着改革的推进,这个大办公室分解成了工业企业、流通企业两个办公室,随后,又增加了社会事业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吴峰枫说,“我们也是小心翼翼的,事业单位的改革不像企业改革,没有多少可资借鉴的操作模式,现在的文件不配套不说,有些还相互打架,我们现在实际上很希望能‘等靠要’来更多政策支持。” “廉政合同” 1990年代初是宜兴经济案件陡然升高的一个时期。1993年,市内两个明星企业家的陨落当时就震惊了宜兴政界和司法界。那时候,正是宜兴启动产权制度改革的临界点。中国改革开放历史上曾蜚声中外的“苏南模式”,随着实践的深入,暴露出许多问题。宜兴人形容当时的企业状况是,企业家在位的时候企业完全是“铁桶”一个,一旦调离或退休,就露出财务“窟窿”。“穷庙富方丈”成了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 “当时,经济体制正在转轨,又要发展经济又要守法,如何做?无论政界还是企业界的人很多心里都没有底。”检察院预防犯罪科科长姚祥明说。 第二年,检察院就开办了4期厂长经理预防犯罪研讨班,编印《贪污贿赂案件资料汇编》,专门讲授《为单位“谋利”也会犯罪》、《电报也是一种合同》、《厂长无过错为何判赔偿》、《“生死合同”无法律效力》这样一些法律知识和案例。当时的市委书记参加了第一期开班,赞扬这是“服务经济的有为之举”。 因为很多乡镇以及村集体企业的负责人往往是由乡镇机关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所以,1995年这个培训扩展到村和乡镇一级。1996年,检察院成立了经济犯罪预防中心,与136位企业家建立“百名企业家联系制度”,定期印制发送《检察官与企业家》月刊。 姚祥明回顾8年前的厂长经理班,觉得欣慰的是,参加研讨的125人,其中只有一个水泥厂厂长因涉嫌贪污被判缓刑。 回忆起办图片展和现身说法警示教育的事情,姚祥明说:“很多地方往往将打击犯罪看作是成绩,但我们宜兴不这样认为,我们把‘关口’前移,用我们的法律知识启迪企业家,并在制度上早期介入预防犯罪,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从1995年开始,宜兴的所有基建工程,甲乙双方除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以外,还要和监督单位也就是检察院签订“廉政协议”,要求双方廉洁自律堵塞漏洞。 1999年,在水利系统连续出现3起乡镇水电站贪污挪用“小金库”案件以后,检察院介入调研,提出“联办会计制度”的建议。水利部门采纳这一建议,用竞争上岗的办法精简了系统内170多名财会人员,堵住了财务管理上的漏洞。 现在,宜兴检察院已经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突出成绩被评为全国的红旗检察院,这个由检察院自发启动的监督机制逐渐扩展成为宜兴市的一个权力监督体系。2002年成立的“预防职务犯罪协会”,成员包括了全市行政机关、热点部门的负责人和优秀企业家,协会领导小组组长则由市委副书记兼任。在2000年由《检察官与企业家》和《反贪动态》合并的《预防职务犯罪通讯》,每期都要印制500份,送往各个协会成员的案头。 “最后防线” 2002年12月,在宜兴的上万名公务员都收到了一张慈善基金会“一日捐”的倡议书,呼吁公务员捐出一天的工资收入救助困难群众。 慈善基金在2001年年底一开始创建,就募集到了1288万元。 有人分析说,这是宜兴启动社会救助体系,构建社会保障网,保持社会稳定的一个民间行为。 市政府的有关材料说,近年来,一部分人因企业不景气基本无收入,一些劳动技能低的农民生活困难。据统计,全市需定量救济的有6.8万人,有4.8万残疾人和17.8万老年人需要关爱,同时有为数不少的学生需要救助。 社保体系的建立就被宜兴有关部门认为是“最后防线”而得到特别的重视。 城乡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工作在1997年就已经启动。从2001年起,宜兴就将养老金和失业保险范围扩大到城乡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最近市里还决定,从2003年元月起全市职工推行大病住院医疗保险。 宜兴政府还倡导鼓励个体私营业主“反哺”社会,关爱、救助困难群众。 与之相关,宜兴各级妇联组织正在开展“社会妈妈”活动,840名“社会妈妈”拿出60多万元资助1000多名贫困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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