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成都专讯 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变性人向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索赔56万元损失费一案又有新进展,“变性人”王松(化名)23日从成都市中院获得裁定结果,成都市中院以武侯区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1982年8月,14岁的王松被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泌尿科诊断为患有双侧隐睾,经手术,该院将王松的男性生殖器官全部切除。随着年龄的增长,王松长成了一个身高1.82米、外表酷似男孩的“大姑娘”,却不能像姑娘一样来月经。2001年5月,王松再次来到这家医院做了染色体检验,结果显示他仍是男性。王将医院推上了被告席,索赔56万元。武侯区法院一审判决以“超过诉讼时效、医院没对王松构成损害”为由驳回了王的诉求。
《成都商报》记者 黄庆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