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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串子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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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9日12:35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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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串子案”一审宣判
索赔360万元判赔52万,6原告表示将上诉
本报讯 据《新文化报》报道昨天上午8时40分,轰动全国的吉林通化“串子案”(本报3月31日A14—15版曾详细报道,6月29日A18版有相关报道)在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串子案”中6名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各种费用达360余万元,昨天法庭作出的一审判决结果为,被告通化市人民医院赔偿6名原告精神抚慰金、抚育费、寻子寻亲费用共计521857·98万元。原告方6人表示不服从一审判决,将于近日上诉。
原告方赵盛强、宫克夫妇,孙华东、李爱野夫妇出庭,被告方通化市人民医院代理人、该院党委郭副书记及其代理律师出庭。
在昨天4个分案(“串子案”分为4起诉讼,原告不同、被告一样:赵盛强、宫克诉通化市人民医院侵权案,判决获赔14·5万元;孙华东、李爱野诉通化市人民医院侵权案,判决获赔235457·98元;赵达诉通化市人民医院侵权案,判决获赔10万元;孙超诉通化市人民医院侵权案,判决获赔41400元)宣判过程中,分别由四位审判长宣读各分案一审判决结果,判决书中使用了“被告的行为所造成的原告精神损害后果是极为严重的”字眼。
当孙华东夫妇拿到一审判决书后,两人缓慢地走出审判庭,坐在法庭外的椅子上,李爱野失声痛哭。至今不知亲生儿子下落的孙华东一年来一直在为寻子而纠心,身体也愈发虚弱,他坐在椅子上痛苦得一言不发。李爱野哭着说:“我们俩身体都不好,但已接到长沙金鹰电视节的邀请担任闭幕晚会嘉宾。我们也想出去走走,否则我们身体会垮掉的。”
孙华东、李爱野的亲生子至今下落不明,在充分考虑了两原告精神上所受的极大痛苦以及没有找回亲生子的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法院认为,被告应赔偿两原告精神抚慰金各10万元————这也是这起引人注目的案件的最高一笔赔偿金。新闻回放吉林通化串子事件
赵盛强是吉林通化市奥林匹克商店总经理,他儿子赵达在吉林大学念书。去年赵达在学校献血,血型鉴定是AB型,而赵盛强和爱人宫克的血型都是B型。为此,3人又分别做了一回血型鉴定,结果仍是对不上。夫妻两人因此怀疑是在医院抱错了孩子,决定背着赵达找一找当日同院的其他产妇。
由于通化人民医院医疗档案被一场洪水冲得荡然无存,赵盛强夫妇便找到户籍管理部门,查出与赵达同日出生的孩子大约有39个。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地址,他们走遍了通化的大街小巷,终于在去年秋季,查明当日在通化市人民医院出生了8个男孩。
宫克在与自己生产时邻床的李爱野家发现,李爱野的儿子孙超酷似自己的丈夫,于是她直截了当说明来意。赵家和孙家6口人到沈阳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做DNA鉴定。结果令大家惊诧不已:孙超是赵盛强、宫克的亲生子,但赵达与赵盛强、宫克、孙华东、李爱野均无血缘关系。可见当时至少有3个孩子被抱错,并且,当日在通化市人民医院出生的8个孩子都有被抱错的可能。(本报资料)图片说明:
得到一审结果后,李爱野失声痛哭,其夫孙华东无言坐在一旁。 《新文化报》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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