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三日电(记者 于晶波)二00二年,北京曾发生了五次比较严重的地铁停运事件,先后有几百万名乘客受其影响。北京市政协委员李晓松由此建议,北京应尽快出台《地铁法》,以保障乘客权益。
在去年发生的五起较严重的地铁停运事件中,两次属跳轨自杀;两次为有人进入隧道;还有一次是乘客越过黄色警戒线失足落轨。
李晓松说,北京地铁每天客流高达一百三十多万人次,地铁列车频繁停运,几百万乘客会受到停运事件的影响,造成时间和经济上的损失将无法估计。加上跳轨自杀这样的突发事件,《地铁法》亟需出台。
这位委员建议,北京可以借鉴上海、广州两市的立法经验,让故意跳轨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保障城市交通不受影响和广大乘客们的利益。
新加坡、台北等地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跳轨行为,均处罚严厉。例如,新加坡有一男子违规跳跃铁轨,进站地铁急刹车后造成车内三名乘客受伤,法院判定其监禁半年,并给予巨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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