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令
孙大波
男,22岁 身高:1.60米
体态较壮,寸头,
圆脸肤色较白,
逃跑时上身穿蓝色衬衣,
黑色裤子,
黄绿相间的旅游鞋。
籍贯:江苏省东海县
户籍所在地:
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滴道
河乡王家村
如有此人线索,
请与朝阳分局刑侦支队联系
联系电话:
65530521 65759981
看门大爷命丧午夜
5月9日8点多钟,朝阳区某餐厅的服务员们像平常一样到餐厅上班。与以往不同的是餐厅的大门是虚掩着的,推开铁门进入餐厅,发现看门的王大爷被人杀死在大厅里。
朝阳刑侦支队重案二队的侦查员赶到现场,发现现场非常混乱,并且空气中充斥着一股非常强的煤气味儿,厨房的煤气阀门全部被凶手打开。如果当时有人吸烟或有一点火星,那么整个餐厅将会毁于一旦。
警方现场勘察发现,餐厅吧台的几十元现金和5瓶红酒被盗,并且放在餐厅中的保险柜也有被撬动的痕迹。经法医鉴定,王大爷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当天凌晨2点钟左右。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据餐厅服务员介绍,每天负责餐厅夜间值班的只有死者王大爷一人。而从服务员介绍的一些情况来看,凶手是不大可能在这个时间进入餐厅的,因为王大爷平时对工作格外认真,晚上他值班时是绝不会给陌生人开门的,就连早上送货的人也得等到8点钟餐厅营业之后才能进去。而且平时餐厅打烊之后,王大爷都会认真地检查一遍,再将所有的门窗都锁好之后才会去睡觉。再加上门窗没有损坏,现场没有搏斗,警方推断,凶手和王大爷之间应该是有着比较亲密的关系,否则一向谨小慎微的王大爷是不会在深更半夜给一个陌生人开门的。
不仅如此,警方还发现,这名犯罪嫌疑人对餐厅内部的环境非常熟悉。因为从现场勘察来看,犯罪嫌疑人进入现场时,并没有携带作案工具。他进入餐厅的第一行为是先用酒瓶将值班员杀死;其次,将吧台的保险柜搬到地下室。而地下室有三间屋子,一间是财务室,一间是工程部,还有一间是厨房。嫌疑人到了地下室之后,并没有撬其他两间房门,惟独撬了放有工具的房门。在工具房内,左边的柜子是放工具的,右边的柜子是放一些票据的,他没有撬放单据的柜子,而是把放工具的柜子给撬开,用其中的工具在地下室撬保险柜。这不仅是一个熟人作案,而且是一个对餐厅内部情况非常熟悉的人作的案。
被开除的库房管理员嫌疑很大
与此同时,侦查员通过路访,得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就在5月9日凌晨2点钟左右,有人看见一名背着双肩背包的男子,骑一辆自行车来到餐厅门前,叫开门之后,进入餐厅,直到凌晨4点左右才见他出来,骑上自行车离去。而这段时间正好是警方推断的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时间,这名男子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通过目击人的描述,一个名叫孙大波的男子成为本案的重点嫌疑对象。
孙大波,鸡西人,2001年11月,到该餐厅当库房管理员,就在案发前的一个月,因工作表现不好,被餐厅老板开除。而就在案发的5天前,孙大波找到餐厅老板要借2000元钱,被老板拒绝。案发的前一天,孙大波再次找到餐厅老板借钱,钱没借到手,他忽然声称自己要回老家了。然而当侦查员们找到一直与孙大波同住的小李时,小李却说案发头天也就是5月8日上午10点,小李出门前还看到了孙大波。下午4点,当小李回到住处时,发现孙大波不见了,与孙大波同时不见的还有小李的一个双肩背包和一双旅游鞋,同时孙大波把他自己的一辆二四型自行车也骑走了。
DNA鉴定他就在现场
一个双肩背包!一辆二四型自行车!不正是目击证人看到的犯罪嫌疑人的装束吗?侦查员专程赶到孙大波的老家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滴道河乡王家村,但事实证明孙大波在近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回过老家。侦查员采回了孙大波父母的血样,经过市局法医中心对这两份血样和犯罪现场遗留下的一处不同于死者王大爷的血迹进行DNA鉴定,结果证实案发当时孙大波就在现场。
据警方介绍,孙大波家境非常贫寒。在案发前,孙大波几乎是每周都会给他的父母打一个长途电话报个平安,而案发后他的家人再也没有了他的消息。(王勇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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