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5日电(记者 孙玉波)我国将推行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制度,逐步建立供热企业竞争机制、企业经营机制和政府监管机制,使城镇供热逐步走上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要在统一管网规划、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市场准入、统一价格监管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国有、私有和合作经营企业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与城市政府签订合同,参与城镇热源厂、供热管网的建设、改造和经营,取得规定范围和规定时限的特许经营权。 国有供热企业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可以通过吸收多种经济成分,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鼓励国有大中型供热企业以参股、控股、兼并等形式跨地区经营城镇供热,推动城镇供热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要加强供热企业内部管理,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强化成本约束机制。 这位负责人谈到,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供热行业管理,培育和规范城镇供热市场。各地要根据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城镇供热采暖服务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和评估监督办法,加强对供热市场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完)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