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报道,深圳进一步放宽对香港人的投资限制,香港人可在罗湖辖区直接投资申办个体工商户。这是笔者日前从罗湖工商分局获悉的。 据了解,香港、澳门同胞,以及海外侨胞过去不能在深圳直接申办个体工商户,需借用当地人的名义注册登记,因而常常带来许多问题。如港澳人等私下租用别人执照,影响了主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管。 罗湖工商分局此次颁布的《境外人士在罗湖申办个体工商户临时营业执照实施办法》中规定,境外人士申办个体工商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能直接参与经营活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深圳罗湖区需购置有商铺;在深圳市范围内购买房产,并在罗湖辖区租赁商铺、租赁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在罗湖辖区市场(或商场)内租赁柜台或门店、租赁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 办法规定,上述条件只要符合第一条和第二、三、四条中的任何一条,即可在罗湖区申办个体工商户。(梁兴超、王斗天、黄清、陆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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