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在我单位存档的有一个部门是集体和个人的,户口在外地,档案在我们中心存着。可是这部分人在北京领到居住证,据说北京市居住证视同于北京户口,这部分人应该享受不享受?享受应该去哪儿领? 李芸莉:这个文件规定还是具有北京户籍的。对居住证的问题我们还没有涉及。而且这个问题人事局没有跟我们提出过,所以我们没有考虑过。 米娜:居住证的审批涉及到很多部门。 李芸莉:目前的规定是应具有北京户籍,享受以上奖励和经济帮助的人应具有本市户籍。因为各个省、区、市在户籍的方面都有一定的奖励政策。他虽然领了北京的居住证,但是他毕竟肯定还有户籍所在地,他应该回他的户籍所在地享受这个政策。但是各个省、区、市奖励的政策政策不一样。 提问:但是这些人领到北京市居住证,视同北京户口,其它的都可以享受北京市的…… 李芸莉:但是肯定还有户籍所在地,应该是户籍地给他证。 米娜:他的意思是有了居住证,北京人怎么样,他就应该怎么样。 惠远霖:还是有区别的,视同不是等同。 李芸莉:视同是在子女上学、入托方面。 米娜:在有地方立法的情况当中要适应户籍所在地的地方立法。 提问:一对夫妻双方都是再婚,各带一个子女,他们离婚以后能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费? 李芸莉: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再婚前双方已经领取了光荣证的,再婚后应该收回光荣证,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费和经济帮助,此对夫妻如又离异,虽双方各自只有一个子女,但不再办理光荣证,亦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 提问:退休以后把档案搁到街道办事处,这种情况是由原单位发补助还是由办事处补? 李芸莉:谁给他办退休手续了就给他发。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