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与丈夫朝夕相处,共居一片屋檐下的杨某,却以未满周岁女儿的名义,向法院起诉确认女儿的生父。日前,这一看似不可思议的起诉经法院调解,孩子的生父王荣(化名)同意每月拨付抚养费380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
现年33岁的杨某来自大西南,在沪随打工的丈夫生活。去年6月4日,杨某产下一女婴。可围绕该足月女婴,却引出了一桩有爱无情的纷争。据杨某称,该女婴的生父并非是自己的丈夫,而是丈夫原来的老板王荣。王荣见杨某模样端正,竟心存邪念。在2000年8月的一天,乘杨某丈夫外出工作之际,染指了杨某,致使其怀孕。
针对杨某的诉称,王荣并不否认曾与杨发生过关系。但认为根据女婴的出生日期,否认是自己亲生的。然而,一份鉴定书证实了王荣与女婴间亲子关系的概率值达99.99%以上。
在事实面前,王荣无奈地认下了这名婚外生育的女儿。(李鸿光 沈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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