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乌石镇的阿香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一贯信奉的棍棒教育竟葬送了亲生女儿的生命。5月中旬,陆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阿香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耳濡目染 崇尚棍棒教育 阿香原籍东兰县,1972年出生后不久,由于家境贫寒,父母将她送给同县的一户人家抚养。养父母家里已有两个儿子,她来到这家排行最小。养父母对儿女管教特别严,哪个不听话或者做错事,他们拿起棍棒就打。阿香从上小学的那年起,就常看见两个调皮捣蛋的哥哥被父亲用棍抽打或者罚跪。父亲还教导他们说:“打你就是想教育好你,如果小时候不教不打,以后当了坏人,那就毁了你一生!”就这样,她的两个哥哥在父亲的棍棒教育下,成了老实本分的人。而阿香在棍棒教育的影响下也很听话,读书很用功,小学毕业便顺利地考上了当地的重点初中。正当阿香憧憬着未来的时候,养父母一致认为:“农家女娃有个小学文化就够了,不用多读书。”于是,刚读了一个星期初中的阿香就被养父母领回家。尽管阿香心里很想读书,但她深知父母的棍棒是违抗不得的,只好乖乖地回家帮干农活。 阿香自小就耳濡目染养父母的棍棒威力,潜移默化形成了这样一个概念:在小孩面前,当父母的就要说一不二,对付不听话的小孩,最佳的办法是棍棒。 涉世未深 被人拐卖为妻 1997年,阿香已是25岁的大姑娘了。尽管生活单调,干活辛苦,但绮丽的山水还是把她养育得水灵灵的。 那年的2月,寒风凛冽,阿香像往常一样上山劳作。路上,她遇到了邻村一个人称“大姐大”的女人。虽然平时没有来往,但阿香知道,近些年来,“大姐大”南下闯世界捞了不少钱。 一番寒暄之后,“大姐大”说:“我明天就南下特区做一笔生意。特区的世界真精彩,很多厂家都招年轻妹仔做工,除了包吃包住还有一千多元一个月呢。你想不想去发财?如果想去,看在同乡的份上,这一路上的车费、伙食费我全包了,明天就走,但不能对家里人说,也不得向任何人透风。到那边发了财之后,你父母就会高兴的。” 涉世未深的阿香相信了“大姐大”的话,第二天以赶圩为由离家直奔车站,与“大姐大”和一中年男子结伴南下。 谁知到了第二天晚上,“大姐大”和那中年男子把她带到了陆川县乌石镇,卖给某村的罗某为妻。这时,从未出过远门的阿香方知上了坏人的当,她哭喊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但人生地不熟的她身无分文,根本无法逃走。 看着这孤独无援的女子,罗某有些同情地说:“算了,不要哭了,你大姐大哥已把你卖给我做妻子,你就安心地留在我家吧,我一辈子都会待你好的。”阿香听了罗某的话,觉得他还算实在,会体贴人,便止住了哭。她想,自己既然已没有选择的余地,只好随遇而安了。 正是从被拐卖这件事中,阿香认识到了坏人的可恶可恨,她暗下决心,将来自己有了小孩,一定要严加管教,不能让小孩成为“大姐大”那样的坏人。 望女成凤 棍棒管教女儿 尽管阿香和罗某没有感情基础,但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两人还算恩爱,日子过得还称心。 1997年12月9日,阿香的女儿小夏出生了。阿香很高兴,从女儿哇哇落地起就一把尿一把屎地照料着。女儿越长越可爱。可令阿香头痛的是,女儿脾气倔强,爱吃零食。才四五岁的女娃,不能让她太任性了,于是阿香常常苦口婆心地教育。但女儿一直都没改变,照样爱吃零食不肯吃饭。阿香想,养父母的那套棍棒教育法用在女儿身上或许奏效。有一次,女儿不肯吃饭要吃零食,在推扯间打烂了一只碗。阿香怒上心头,动手打了女儿。看着女儿嚎啕大哭,阿香又心痛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阿香打女儿的次数由开始时有所节制到习惯性的大打出手,并越打越重。 去年中秋节前一天,小夏不肯吃饭,吵着要吃苹果和月饼。闹不过女儿,阿香上街买了苹果和月饼,小夏一连吃了4个苹果4个月饼。没想到这回胀坏了肚子,当晚小夏拉肚子,弄脏了裤子还躺在床上不愿起来换。阿香冒火了,拿起厨房的烧火棍朝女儿的双脚和屁股打了一顿。 又过了一个多月,阿香发现放在家里的备用钱不见了5元。阿香认定是小夏偷去买零食吃了,但小夏不承认。小小年纪就偷钱,这怎么得了?阿香拿起棍子狠狠地抽打小夏。小夏的爷爷和邻居见状都过来劝阿香别打了。可阿香正在气头上,谁劝就骂谁:“女儿是我生的,就是打死了也不关你们的事。”并当着前来劝解的人继续抽打小夏。小夏被打多了,常常不敢回家,或是躲在别人家里或是藏在屋头巷尾。这时,若是被阿香找回来,又是一顿打。村干部知道阿香经常打女儿的事后,找上门对阿香进行保护儿童的法制教育。阿香不仅不接受教育,还反驳说:“女儿是我生的,为了教育好她我才打,这也犯法了吗?” 打死女儿 方知悔恨终生 去年12月29日下午6时许,隆冬的天气冷得让人发抖。因连日来被妈妈多次抽打,手脚又痛又肿,活动很困难,又遇上拉肚子,小夏一时脱不下裤子蹲下拉屎,结果又把裤子弄脏了。小夏躲在别人家的屋角处不敢回家。阿香做好晚饭后出去找小夏,但小夏就是不肯回家。阿香找来一条竹枝挥得呼呼作响,打得小夏哭声不断。打完后,阿香拖着女儿回家,喝令她脱衣服洗澡。手脚被打痛了的小夏没法自己脱衣,阿香怒气冲冲地从厨房里拿出烧火棍再次朝女儿的身上打去。打完之后,阿香剥光了小夏的衣服,先从厨房里拿来两桶热水往小夏身上泼去,热水用完后,又提了3桶冷水向小夏身上泼去。冲洗完毕后,阿香将小夏抱回房放到一张睡椅上。此时小夏脸色呈青紫色,表情麻木呆滞。看到女儿这个样子,阿香才感到自己打重了,忙把她抱回床上穿好衣服盖好被子,自己也伴睡在一旁。睡到9时许,小夏醒来呻吟着说:“妈妈,我冷,好冷哦!”阿香没觉察到什么,抱着女儿继续睡觉。10时许,小夏又说:“妈,我死后,你不要同爸爸吵架。”小小年纪怎么会说这样的话,阿香只觉得喉咙发紧、鼻子发酸,泪水直往下掉。她想,打了这次女儿终于懂事多了。到了午夜12时,小夏抓着阿香的手慢慢地松开了。阿香觉得有点不对劲,伸手一摸,发现小夏的心脏已停止跳动。她赶紧拉亮灯,一看,小夏的鼻孔在流血,脸呈紫灰色,睁着双眼。那眼神,也许是小夏对这个美好世界的留恋,也许是对母亲棍棒教育的憎恨。 小夏的遗体经法医鉴定,结论是:右头顶头皮血肿,颅内硬膜下血肿,系受钝器暴力作用致硬膜下出血死亡。 阿香怎么也没有预料到,为了管教好女儿,自己竟然亲手打死了她。在看守所里,她一次又一次地痛哭忏悔:“女儿呀,妈为了爱你而亲手打死了你,妈真是罪孽深重啊!” (文中人物系化名) (广西政法报 记者 左宜英 通讯员 林平方)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