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未立反贪案将“预警”
2002年9月4日11:59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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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三月未立反贪案将“预警”
旨在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办案效率
本报讯 从现在开始,深圳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如果连续一个季度未立新案将收到一份《预警通知书》,被“预警”的侦查处必须解释原因并拿出对策————这是深圳市检察院新近开始实施的“办案预警制度”。
“‘预警’并不表明这个部门已经存在问题,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深圳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昨天表示,实施办案预警制度旨在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办案效率。据悉,目前该院已针对不同办案部门分别制定了具体的预警标准。
据介绍,预警标准是根据市检察院4年以来的相关办案数据而设定的。如该院反贪局侦查处立案数连续一个季度为零将被“预警”;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每季度不批准逮捕率如果超过8%将被“预警”;检察环节只要发生一宗超期羁押案件,相关部门将被“预警”等。
深圳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说,《预警通知书》将由该院办公室发出,因为办公室负责统计能第一时间掌握办案部门的办案情况。被“预警”的办案部门必须作出解释而且要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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