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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失足掉下地铁站台被轧残索赔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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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1月27日15:58 京报网-北京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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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常亮)一名22岁的女大学生在地铁站内查看地图时不慎掉下站台,被疾驰而过的列车轧断右腿。笔者今天从东城法院获悉,这名女学生以未尽安全义务为由,将地铁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60万元,然而地铁公司认为这纯属意外事件。
据女大学生张某讲,去年2月4日早晨,她和同学到北京站乘坐地铁,她询问检票员乘车方向,检票员未答复。她只得查看地铁线路图,谁想看着看着竟一不留神摔下了站台。恰逢此时一列地铁客车呼啸而至,从张某身上轧过,致使她右下肢轧伤截肢,颜面部搓裂,上颌骨折。张某认为,地铁公司未尽到安全义务,应承担她受伤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她要求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客运公司赔偿她医疗费、残疾用具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鉴定费等合计603830元。地铁公司辩称,张某被轧伤的情况,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所作出的结论为意外事件,且地铁公司在地铁站台标划了安全线,并在站台内悬挂的《乘客须知》告知旅客以及通过站台广播形式进行的宣传等安全措施,在站台候车区域所面对地铁通道的墙壁上,亦挂有“禁止跳下”的警示标志等,是能够保障乘客候车安全的。地铁公司认为原告的要求不符合事实,于法无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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