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在法学会组织的法律研讨会上,正式提出服刑人员在监外服刑的改革理念。
讨论会上,法律专家们对相关法律提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其中,北京司法局局长吴玉华的“部分服刑人员在监外服刑”的改革理念备受专家关注。
吴局长认为,在许多西方国家,已经出现多种类型的服刑方式,比如,“星期囚犯”,即对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的罪犯,可准许其一星期有几天在家中服刑。也有“电子囚犯”,即给一些囚犯身上装备电子设备,给他们划定活动区域,一旦囚犯走出划定的区域,监控系统便会显示出囚犯的情况,司法机关会立即作出相应的处置措施。在俄罗斯、韩国等一些国家,已经实现80%的服刑人员在监外服刑,相比之下,中国的监外服刑人员相对较少,只占服刑人员总数的2.8%。
因监外服刑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问题,吴玉华提出,首先要对监狱、劳教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同时,从事监狱、劳教管理的警察,也将由单纯的看管型转变为心理教育、管理型人才,这也对干警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据了解,北京司法局目前正为实现这个理念进行调研。(谢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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