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店“失窃”赔偿”卡壳”一重庆老板带着遗憾离开德阳
| |
| |
2002年11月7日05: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
本报讯 (记者苏定伟)一重庆老板在德阳住店后,一笔现金和手机不翼而飞,店客急着回去做生意,要宾馆先行作出部分赔偿,可宾馆称警方已立案调查,目前要赔偿尚无法律依据。
10月31日晚,在重庆做美容生意的向丽和汤贵莲住进了德阳一家大型宾馆603房,她们的同伴住在606房。第二天早上8时,汤发现自己的手机和坤包里的5000 多元不见了。向丽当晚因将包压在枕头下面,没有丢失东西。宾馆向德阳泰山路派出所报案。宾馆提供的当晚录像显示,11月1日凌晨3时40分,一男子进入了603房,12分钟后才出来。这男子是谁?他怎么进入的房间?录像只显示男子的背影。
1日晚,重庆客人和宾馆方坐下来“调解”,汤贵莲称,不仅钱物被盗,事发当晚生命安全都受到影响,安全消费没有得到保证。宾馆表示同情。但宾馆认为,客人没有将贵重物品寄存总台,睡觉前未将安全扣扣上,发生盗窃,客人也有一定责任。宾馆方称要等警方破案后再作结论。汤贵莲对此提出异议,万一此案侦破不了又怎么办?她还要忙着回去做生意,不可能在德阳等案子破获。由于此类情况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汤贵莲一方的律师提出“协商意见”:宾馆承担一半的责任,先行赔付4000 元。宾馆不同意,认为“先行赔付”没有法律依据。
2日上午,重庆客人委托一家公司全权处理此事,带着遗憾离开德阳,他们表示要将“失窃”一事弄个明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