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国策实施20年:少生3亿 节省抚养费6万亿
2002年9月2日09:26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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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9月2日消息:9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20年前的今天,即1982年9月1日,在中共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中央正式将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
据人民日报报道,经过不懈努力,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由1982年的22.28‰和15.68‰下降到2001年的13.38‰和6.95‰,总和生育率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
统计显示,20年来,全国累计少出生人口近3亿,平均每个家庭少生了0.74个孩子,为家庭和社会节省抚养费6万亿元,节省物质技术装备费5.9万亿元。目前,我国4口人及以下的小家庭占家庭总户数的比例已从1982年的53.7%升至77%,农村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从2亿人减少到3400万人,占农村人口的比例从30%下降到3%左右。
统计数据还显示,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20年,明显改善了妇女儿童的健康和教育状况,提高了妇女的社会地位。截至2001年底,我国女性从业人员占社会总从业人员的47%,高于世界34.5%的平均水平;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中,妇女家务劳动时间比非计划生育家庭的妇女少18%;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高出非计划生育妇女22.3个百分点。
目前,我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9‰,比1985年下降了23个千分点;计划生育家庭中13岁及以上的孩子继续在初中学校学习的比重比非计划生育家庭的高出近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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