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杀人并碎尸 鞍山一工人作案8天后终落法网
2002年4月23日17:25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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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4月23日电(陈光明 孙继平)经过鞍山市警方连续58个小时的奋战,轰动一时的“4·16”杀人碎尸案成功告破。昨日,鞍山市警方通报了这起案件的侦破经过。
4月16日早6时许,鞍山市公安千山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称,位于千山区的某厂液化气站正门东北小树林内发现两个编织袋,内装有人体尸块。鞍山市公安局对此案极为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局长赵乃金为总指挥的专案指挥部,抽调刑警支队、千山分局的精干警力全力展开侦破工作。
经过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警方确认死者系女性,年龄在20岁左右,死前遭受到性侵害。同时技术人员还在现场提取到印有鞍山市内某厂字样的编织袋。根据现场勘查和初步走访调查情况,专案组认为案发现场系抛尸现场,并与杀人分尸现场相距不远。为此,专案指挥部决定主要围绕查找尸源、查寻尸块包装物来源、对现场周围具备作案时间和条件的居民进行调查摸底。
17日下午3时许,侦查员们在鞍山市内某厂调查时获悉:该厂的工人陈某居住在案发现场附近,具备获取现场包装物的条件。同时另一组侦查员们了解到陈某半年前离异,现一人独居且案发后去向不明。该人平时爱喝酒,行为古怪,喜欢夜间独来独往。为此,专案组将陈某确定为此案的重点嫌疑对象,设伏抓捕。18日下午3时许,警方将刚刚带一女子潜回家中的陈某抓获。同时在其住处的卫生间的门和墙壁上发现大量喷溅的血迹,经化验与死者血型同一。结合在其住处搜出的其它证据,警方认定陈的住处就是杀人分尸现场。在铁的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陈某供认了杀人、分尸、抛尸的经过。
据交待,10日晚11时许,陈某在鞍钢东矿俱乐部门前,持刀将一名19岁的少女(千山区东鞍山镇某村村民)劫持到住处强奸。因害怕罪行败露,陈某将其杀死后,分尸、抛尸。此外,犯罪嫌疑人陈某还供认了5起拦路强奸案件。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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