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务员须通过实用英语等级考核
2002年9月18日18:19 新华网
|
新华网广州9月18日电(赵东辉 吴辉)记者从广州市人事局获悉,广州将对公务员进行实用英语水平等级考核,首次考试定于9月29日举行。其中,普通级水平的考核要求应试者至少掌握1000个英语单词。
今年6月,广州市制定了“十五”期间公务员实用英语水平等级培训考核方案。根据方案,市直机关公务员实用英语水平等级考核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每季度组织一次,本年度仅组织普通级和初级两个等级考核。
考核内容与水平标准分为普通级、初级、中级、高级四个等级,其中普通级水平考核要求应试者应具有初步的读、听、说的能力,掌握单词量约1000个,日常用语约200句。初级水平考核要求应试者应具有基本的读、听、说、写的能力,掌握2000个以上单词及相关词组、基本语法和语言功能项目,能进行一般的日常会话。
广州市人事局负责人介绍,普及和提高公务员英语教育,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公务员的能力、素质提出的新要求。广州市希望通过开展公务员通用英语培训考核,促进公务员提高英语水平,增强对外联系和交往的能力,从而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具体而言,就是使得公务员掌握基本日常用语,可以用英语进行简单交流,并能从事一般的涉外公务活动。
据介绍,公务员实用英语水平等级考核将根据公务员不同年龄、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学习需求分等级进行。至2004年底,市直行政机关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中,凡属1960年1月1日后出生的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以外)均须通过规定水平等级的考核。其中,年龄在35岁至45岁的要求通过普通级英语水平考核;年龄在35岁以下的(含35岁)要求通过初级英语水平考核;有能力或在涉外岗位工作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个人兴趣,选择参加中、高级英语水平考核。
公务员通过英语水平等级考核后,其培训学时、成绩登记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本年度更新知识培训的内容,同时发给由广州市人事局印制的相应水平等级证书,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职、定级、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完)( 稿件来源:新华网 )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