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方新报》记者胡媛媛报道 继湖南省救灾紧急预案出台后,长沙市也于昨日公布了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以应对有可能出现的特大洪灾。按照要求,凡出现或可能出现一次性灾害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等6种情况时,救灾应急预案立刻启动。 据介绍,在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预案立即启动:一次性灾害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以上;一次性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全市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或即将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8万人;已发生66公顷以上堤垸溃决性洪涝灾害,且成灾人口在1000人以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启用该市境内蓄洪垸蓄洪,需转移安置灾民1万人以上。 按照要求,灾情发生后,在进行灾民安置时应实行以地方安置为主,市里支持为辅的安置原则。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庵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物资调拨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负责所辖乡镇的物资调拨。同时,市里将按照就近原则,建立五个市级救灾物资补充供应点,即市民政局点、浏阳市点、长沙县点、宁乡县点和望城县点。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