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明事故原因系车辆严重超载 华南快速干线为此封闭7小时 肇事司机已被拘留 本报讯 (记者 郭爱娣 通讯员 蔡益华) 2002年12月30日傍晚17时23分,20吨剧毒化学品泄漏海珠区新洲路后,广州市消防支队快速反应,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外泄的液体也未造成环境污染。经查事故原因是车辆严重超载16.28吨,在转弯处失控翻倒。承运的两个公司没有办理化学危险物品运输许可证,开车的驾驶员甚至连运什么都不知道。目前肇事驾驶员已被治安拘留,公安机关将对有关责任人依法做出处理。 车辆超载达16.28吨 2002年12月30日傍晚17时23分,一辆车牌为赣C41900,核载5吨、实载21.28吨剧毒化学品3-甲基吡啶的大货车,在华南快速干线由南往北新洲路段失控翻倒在路上,造成3-甲基吡啶滚出路面事故。广州市公安消防局“119”接到报警后,先后调出7支公安消防队20辆消防车到现场处理。由于汽车翻倒后有小部分3-甲基吡啶液体外泄,“119”又调出特勤消防大队化学抢险救援消防车前往救援,消防队员头带防毒面具,把散落在地面的112桶3-甲基吡啶搬上汽车运走,并妥善处理外泄的3-甲基吡啶。事故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外泄的液体也没有造成环境污染。 驾驶员不知运的啥 据查,该车运载的3-甲基吡啶是由广州龙沙有限公司生产,深圳天白安达物流有限公司受委托将其运往上海的。该公司又委托广州一达物流运输公司运输,而广州一达物流运输公司最后又找到江西这辆汽车运输。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和化学危险物品条例,3-甲基吡啶属一级化学危险品,运输时必须办理化学危险物品运输许可证,但承运的两个公司都没有办理,开车的驾驶员甚至连运什么都不知道。 由于这起事故,造成华南快速干线由南往北封闭7个多小时。事故具体原因,公安和交通部门正做进一步调查。目前肇事驾驶员已被治安拘留,公安机关将对有关责任人依法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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