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月15日)江门海关公布,该关日前对江门某公司进口液化石油气的情况实施重点稽查时,查获该公司采取“洗单”手法申报进口液化石油气低报价格大案,低报数额200多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800多万元,初步估算涉税人民币300多万元。这是该关今年查获的首宗价格瞒骗大案。 转自搜狐 根据群众举报,江门海关在稽查中发现,该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液化石油气存在低报价格现象。通过调阅该企业大量的账册、发票及相关记录,掌握了当事人成交的正本合同、发票、信用证等关键成交单证,发现该公司通过伪造虚假单证低报商品价格,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经初步调查发现,该公司自2000年以来先后在江门关区申报进口50多票液化石油气,共80000多吨,申报总价2500多万美元,实际成交价2700多万美元,低报价格200多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800多万元。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转自搜狐 据介绍,江门海关已建立起反价格瞒骗机制,重点开展价格风险分析和价格稽查,全力以赴打击新形势下的走私违法行为。 转自搜狐 名词解释价格瞒骗是指进出口企业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价格时,将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故意低报或高报,以逃避海关税收或外汇监管的一种欺诈行为。而“洗单”则是指不法企业通常利用特殊商业关系与境外不法中转商勾结,在货物转口进境时,由中转商隐匿原始单证,并以中转商的名义开具虚假单证,伪造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功能等指标,使之与瞒报的价格保持一致,供其在国内报关。通过“洗单”,不法企业将高价商品“洗”成低价商品;将高税商品“洗”成低税商品;将数量大的商品“洗”成数量小的商品;将贸易管制的商品“洗”成非贸易管制的商品。 转自搜狐 作者:记者/林盛通讯员/徐丽艳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