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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在日内瓦人权会议上介绍中国民族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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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4月15日04:04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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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日内瓦4月14日电(记者丁喜刚)中国驻日内瓦联合国代表团顾问斯塔14日在联合国第59届人权会上发言,介绍了中国的民族政策和各民族蓬勃发展的现状。 斯塔指出,中国政府始终奉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民族政策,并创造性地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逐步建立了以平等团结和友好互助为基本特点的新型民族关系,推动了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诸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尤其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进一步加大了保护少数民族人权的力度,取得了显著成绩。
塔斯说,1991年以来,中国政府先后制定了20多个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和一批单行条例,为维护少数民族的人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特别是2001年2月,中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了修改,对加大民族地方投入,加快民族自治发展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加完善。
塔斯指出,中国政府对民族地区的发展实行扶助政策,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援。1999年西部大开发战略启动,全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全部被纳入西部大开发的范围。在国家的支持下,西部各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开始驶上快车道,经济增长连续5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塔斯说,中国政府近十年来为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民族教师,少数民族受教育人口大幅度增长。与此同时,政府加强了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投巨资维修西藏的布达拉官、大昭寺,青海的塔尔寺,新疆的克孜尔千佛洞等重要文物古迹;同时开发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带动了民族工艺、服饰和B医药等的全面发展。
塔斯还说,国家充分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信仰活动。目前,西藏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达1700多处,僧尼46万多人。新疆现有清真寺达2·3万多座,教职人员2·9万人。
塔斯最后指出,在保护少数民族问题上,各国应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反对一切形式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和不容忍行为,尤其是从外部煽动民族仇恨、挑动民族冲突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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