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消息(商越)为感召社会公德意识,弘扬见义勇为、扶弱济贫、拾金不昧等传统美德,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公益事业,20日,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省档案局(馆)决定,联合为在社会公益事业中作出贡献的杰出人物建立“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贡献者荣誉档案”,即日起面向全省社会各界征集相关人物,入选档案将成为全国第一批公益事业荣誉档案。 入选公益事业荣誉档案的基本标准是:各行各业获省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或相应称号者;在扶贫帮困、支教助学、常年义务服务、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方面有突出感人事迹者;为社会公益事业捐款人民币50万元以上者;创造精神产品为公益事业出力流汗的杰出代表等。 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中心还将为入选者颁发省社会公益事业志愿者证、杰出人物荣誉证书、杰出贡献荣誉勋章,以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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