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上午就小学生放学后的管理问题作出回应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王倩、梁正杰报道:本版关于“小学生放学后的管理问题”的报道和公众话题引起了市民的普遍关注。今天上午,广东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价部门规定教育部门应按照“一费制”要求收费,但并未专门禁止其他单项收费。他表示,如果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协商后双方同意,学校即可自办小学生课后托管班,并适当收费;而收费标准由双方商定,无论高与低,只要几方面都能接受即可。 家长希望孩子留在学校 小学生下午三四点钟放学,家长5点以后才能下班,家长接不了孩子去哪里?广州许多学校曾采取过办“托管班”的方式,一个月几块钱,每天组织孩子多留校2小时看书做作业。半年前,物价部门要求不得收取“一费制”之外的任何费用,这些学校便陆续停办了托管班,至今年新学期开学全部停止,相当多的家长感到不习惯也不方便。 本报自2月17日起,就这一现象进行了点面结合的连续报道和深入剖析,引起学生家长、教育机构和其他读者的高度关注,他们纷纷来信来电,阐述自己的经历、体会和观点。本报选取了其中较为集中的意见和建议,开辟专栏展开讨论。 在记者的采访和读者反馈中,意见和建议较多地集中在几个方面:家长害怕孩子在放学路上出意外;教育部的规定上也没说,孩子上完课就必须马上离校;课后管理是家长和学校的共同需要;建议学校利用阅览室、体育场馆等把孩子留在学校;可以通过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商定解决办法;利用社区实现课后管理社会化。 教育部门觉得左右为难 而教育部门和教学机构也有自己的苦衷,办课后托管班,违反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的规定;不办呢?家长们尤其是双职工意见很大。不少学校和教职员工都觉得左右为难。 虽然为难,但多间小学仍对读者提出的几个意见较为集中的建议,给予了正面回应:在6小时课程以外,学校现在根本不敢把大量学生留在校内,因为根据最近几年的经验和教训,只要孩子在校区发生危险,有些只是轻微的碰擦,多数家长都会指责校方及教师,乃至将他们告上法庭;而开放阅览室、运动场所供学生课后使用,增加的管理力量远远超过开设托管班的所需;同时学校不是简单的服务行业,让教职员工课后免费看管学生,既占用了他们的学习、备课、教研时间,又涉嫌违反《劳动法》…… 一位小学校长说,如果家长一边要求老师教学优秀,一边又把老师当成全职保姆,老师怎能做到分身有术呢? 许多学校也在顺时应变 但面对新变化,许多学校也顺时应变。记者在广州市旧部前小学、回民小学等处了解到,他们和街道合作,让家人不方便早接的孩子到社区服务中心度过这段时间。如旧部前小学从去年9月起就和人民街社区服务中心合作,每天中心派人来接学生放学,90多个晚走学生组成临时“课后班级”看书、写作业,家长满意,一些下岗工人也有了就业机会。还有些学校打算将社会培训机构请进学校,把放学后的学校办成“少年宫”。学校开办兴趣班的办式以前也曾运用过,但家长普遍反映收费偏高。 各校可据实情确定方案 对于省物价局今天上午的表态,广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的沈处长表示,其实学校托管只会让老师更辛苦,以前收取的托管费也只是象征性的“安慰”;而如果要求学校免费托管实在不是依法行政的做法。至于最终采取哪种方式,各个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施。 (晓/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