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从今年9月1日起,将依法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这是国家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作此表示的。 根据刚刚公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违反者,将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据了解,为防止打着计划生育旗号乱收费的现象,财政部、国家计生委曾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将计划外生育费更名为社会抚养费,并将这项收费列入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予以公布。 这位负责人说,《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出台,一方面可以引导公民切实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更重要的,它将通过对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的规范,约束政府及有关部门、机构的征收行为,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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