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老人入养老院不到3个月,竟会吃粽子噎死。去年3月16日,子女将一名70多岁的老人送至某街道养老院。同年6月5日端午节,老人吃粽子时因食物窒息死亡。此后,双方就丧葬费、医疗费等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但对有关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意见不一。 养老院认为,老人入院前身体状况并不好,试住一个月后,曾向其亲属反映,不宜在本院寄养。但在其亲属再三要求下,对老人进行了特殊护理,双方重新签定了协议。老人吞咽功能衰退是导致窒息死亡的主要原因。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养老院赔偿老人亲属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误工损失等3966元。法院认为:养老院在管理中对老人进食时未加劝导阻止,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对老人亲属有关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不予支持。(通讯员赵红记者丁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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