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账三十元少年寻短见 网吧差点“赊”出人命案
2002年4月20日15:57 红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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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在益阳沅江市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该市琼湖中学157班15岁的学生小明接过友谊网吧老板3220元的赔偿金。至此,在沅江市轰动一时的“少年状告网吧案”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课本作抵押赊欠上网费
1999年初,小明的父母在沅江市二条街湘北市场租门面做裁缝生意。每天,小明和同学们互相称呼的时候,已经很时髦地使用上了“魔女乖乖”、“相逢一笑”等网名。他的成绩也滑到了班上倒数几名。后来,小明的母亲才知道儿子经常变成“一剑客”在外面打电游了。为此,她将原定每天给他两元钱的在校就餐费减至每天1.5元。
2001年11月7日,一名姓唐的同学邀请小明到位于沅江市国税局旁的友谊网吧玩了个通宵。小明没钱,便把几何和历史两本课本押给了网吧老板。11月9日晚上,小明又一次来到了友谊网吧玩了一个通宵,将自己的物理、代数两本课本押上。老板要他下个星期一还钱退书,欠账共31元。
欠账还不起服毒图自尽
由于无钱还账,小明几门主科的课本都没有了,一上课他就提心吊胆,怕老师发现而追问。友谊网吧的老板几次叫小明的一个同学搭话过来叫他还钱,小明害怕老板会找到学校或家里来,回家后就躲在房里不出来。去年11月19日,小明起床后向母亲要了5元钱,说是学校要交试卷费。拿到钱后,他眼泪汪汪地一步一回头离开了家,去大街上转悠。他在一个卖老鼠药的摊位上买了一包0.5元的鼠药,又买了一包方便面。回到家里,父母都不在,他便跑到自己的房里写了一封遗书,然后将老鼠药倒进方便面中全部吃了下去。
不一会,他就开始呕吐,抽搐,痛得在地上打滚。邻居听到他的惨叫声,跑进房来抱起口吐白沫的小明,叫了一辆的士送到沅江市人民医院。第二日凌晨,已昏迷的小明才苏醒过来。出院后,小明便休学了。
父母告网吧老板付赔款
小明母亲刘爱群与丈夫事后去找友谊网吧老板,但老板认为小明的自杀是他的个人行为,与网吧无关,不想道歉,更不想赔什么钱。2001年12月4日,刘爱群一家以友谊网吧老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家公安部《关于未成年人进入电游室的管理规定》为由,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直接损失3815.34元及精神损失费1.5万元。
通过两次开庭审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补偿小明医疗费及精神抚慰金322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记者肖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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