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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工程建设依法处理无理拖延或拒绝搬迁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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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7日12:11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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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9月17日电 (记者 令伟家 刘刚 陈敏) 今年8月3日,在重庆市三级法院50多名法警监督下,挖掘机挥动着强大的钢铲铁臂,将忠县石宝镇老街上的一栋三层小楼轰然推倒。随着倒塌的小楼尘埃落定,《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施行以来首例强制拆除案宣告结案,三峡工程建设驶入依法移民的历史轨道。
国务院2001年3月1日施行的《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规定,既要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打击各种侵害移民权益的行为;又要保障工程建设如期推进,依法处理无理拖延或拒绝搬迁的移民。今年7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实施<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办法》62条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或故意拖延搬迁,经说服教育、警告责令后仍不搬迁的,依法强制执行。
明年6月三峡工程开始蓄水发电,千里库区移民拆迁工作紧锣密鼓。重庆市移民局估算,从现在起到今年10月底前,三峡库区每天需拆除房屋3.66万平方米,否则可能出现“水赶人走”的被动局面。在这个层面上看,发生在石宝镇的强制拆迁案,对库区移民拆迁工作的现实推动作用,绝不亚于它所创造的“第一”的新闻价值。9月6日,记者在忠县石宝镇对当事双方进行了深入采访。
楼的主人叫周康福,今年49岁,原是忠县涂井乡永兴村农民。记者走进他在石宝镇新街的租借房时,周康福正埋头裁剪衣服。前屋摆着布匹和小百货,后屋堆放着锅碗瓢盆。“家里4口人,老婆是农民,两个儿子在广州打工。十几年前就不种地了,老婆跟着我在外面搞裁缝。1990年我买了石宝镇的城镇户口,第二年花了一万六千元,在老场镇买了一座三层砖木楼。1995年我从石宝镇农村合作基金会贷了16.7万元,在石宝镇码头办了个汽车轮渡,往对岸的西沱镇摆渡。1999年镇上清理‘三金’,我没钱还贷,就查封了我的轮渡。”
“去年4月新场规划移民小区,我在中心街报了名,但镇上说我欠基金会的钱,不能给我划地。7月份我又报名去光辉街,镇上还是不同意。今年3月,我听说买了城镇户口的农民可以享受农村移民政策,就把户口从石宝镇迁到涂井乡,领了6万多元移民补偿费。4月份我回到石宝镇时,派出所不给我上户口。我只好把户口迁到忠州镇,人还是留在石宝镇,房子也没有拆。”
“今年3月21号后,镇上大大小小的干部天天往我家里跑,动员我早点搬迁。我问往哪儿搬,他们说和平街或者半边街。我嫌那里条件差,没有答应。最后镇党委书记说只要愿意搬,地方由我挑,我就选了中心广场和一号街。书记说广场不是居民区,一号街地价我又嫌太贵,就没有同意。”
“到7月底的时候,老场镇上的居民都搬走了。镇上干部又几次到我家里,我都没有答应。8月3号早上,我还在吃早饭,就来了50多个穿制服的人,把我家里的所有东西搬出来后,挖掘机就把房子推倒了,我只好到新街租房子住。后来看报纸,我才知道重庆市、万州区和忠县法院都来了人。现在镇上给我划了地方,但那里条件太差了,我还是不愿意去。”
采访完周康福后,记者又采访了石宝镇党委书记申云。申云说:“周康福的说法基本属实。1999年清理‘三金’、‘三乱’,镇上扣了周康福的轮渡,但他偷偷地把轮船开到了其他地方,到现在没还基金会一分钱。2001年镇上让他选地基,他挑肥拣瘦,说自己原来的门面地段好得很,新场镇非中心广场不去。我们那时候也想逼逼他,让他还了基金会的钱,就说先还贷再划地。后来他听说农村移民补偿费高,就带着石宝镇补给他的一万八千元迁到涂井乡去了。”
“石宝镇是重庆市移民迁建先进单位,我们按计划要在7月底前拆迁完毕。周康福已经迁出了石宝镇,按理说与我们没有关系了。但我们为了让他早日搬迁,就答应给他上户口,地方也由他自己挑。但挑来挑去,周康福还是非中心广场不搬,这不是明摆着难为人吗?后来忠县移民局为了保证我们按期拆迁,就按最近出台的移民条例,向忠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周康福强制执行。后来就有了强制拆除第一案。”
采访结束时,镇上的干部告诉记者:“周康福确实有两个儿子,但都没有打工,而是在上大学。你们采访之前,周康福已经在半边街选好了地基,但不知道今天为什么又要反悔。周康福拿自己的利益看得太重,但法律面前不能有特殊公民。”(完)( 稿件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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