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第一季度,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广州、深圳、佛山、河源、梅州、惠州、中山、韶关等市流通领域电热锅的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发现电火锅合格率仅为40%。
而且,不合格率较高的项目如标志、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非正常工作,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接线,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等项目中,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外导线接线端子、接地措施不合格,都有可能导致对人体的危害,有致命的危险。
《人民日报.华南新闻》(2002年03月20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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