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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首次用普通话盘问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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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30日12:38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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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香港10月30日电 香港法庭日前审理一宗诈骗案时,代表被告的律师为了测试案中负责拘捕警员的普通话能力,获准以普通话盘问该警员,成为本港法庭首宗用普通话审讯的刑事案件。案中被告为3名浙江人,他们涉嫌在今年7—8月间在街头向便衣警员兜售冒牌手提电话。代表他们的大律师认为,被告来自浙江,操普通话,被拘捕时警员只以本地话即广东话警戒被告。警员称事后曾用普通话解释警戒内容。辩方律师因此要求在庭上以普通话直接盘问警员张淑海,以测试他的普通话是否能令被告明白。大律师的要求终获得区域法院外籍法官施允义批准。
司法机构发言人昨天表示,在法院程序上,中英文均是法定语文,就香港的情况而言,口语中文通常是指广东话,但也包括普通话,也不排除其他的中国方言。(王尧)来源:人民网 2002年10月30日(责任编辑:庄红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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