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张晓杰 通讯员刘俊岭)昨天上午,坐在东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里接受审判的被告人刘某痛哭流涕,对四次盗窃女友家人及朋友价值共三千余元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悉,东丽区人民法院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去年2月某日,被告人刘某到女友家玩时,趁其家人不备,将女友父亲放在客厅冰箱上手包内的现金800元盗走,后全部挥霍。同年3月某日晚上,被告人刘某到女友三姑父家串门,趁无人之机,盗窃屋内床上的钱包一个,内有现金600元,后全部挥霍。同年10月3日晚,被告人刘某与女友到其奶奶家去玩,当晚住下没走,转天早晨被告人刘某趁老人出门遛狗之时,盗窃屋内电视柜中一帆布包,内有现金300元,当天晚上被告人刘某又住在女友奶奶家,5日早晨被告人刘某以同样手段盗窃现金1500元,后全部挥霍。怀疑刘某盗窃的女友几次询问刘某,刘某均矢口否认,刘某女友家人报案后由公安机关将其查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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