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庭精神虐待:不理你但也不离婚
2002年5月17日17:39 广州日报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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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报道,日前,一女子拨通了罗湖区妇联的求助电话,这位周女士声称自己痛苦不堪,多年来丈夫在外经常彻夜不归,并且对她极度冷淡,经常视而不见,并以此折磨她达到离婚目的。再加上家人对她的不理解,现在她的精神已经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
笔者从罗湖区妇联了解到,今年接到投诉的统计结果显示,家庭精神虐待已经占了家庭婚姻生活类投诉的一半。
丈夫忙生意
仅把家当“驿站”
正值中年的周女士说,在丈夫的眼里,他们曾辛辛苦苦构筑的家已经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驿站了。当年她放弃自己的工作回家当上照顾丈夫和孩子的家庭主妇后,快乐的日子也一去不再复返了。生意越来越忙的丈夫,从最初的偶尔一两次晚归,到最后彻夜不归、几日不归。
后来周女士才知道,丈夫把心留在了外面的那个“家”中。即便回来,丈夫也是对她不理不睬,视而不见。周女士生气、苦恼,但是身无一技之长的她为了孩子,咬着牙撑了10多年。
丈夫迷赌博
但打死也不肯离婚
年过花甲的赵阿婆是犹豫再三才向“娘家人”倒出一肚子苦水的。她说她老头子虽然年纪大却喜欢上了一个可以做他孙女的年轻女孩子,经常找借口不回家。赵阿婆一怒之下决定和老头子离婚,但是老头子不同意。赵阿婆气得吃药自杀被抢救了过来,老头子仍是秉性不改。无奈之下,仍和老头子同住一屋的赵阿婆只好忍气吞声,但她说一看到老头子,就感觉像吃了一只苍蝇般恶心。
王小姐也有离不了婚的烦恼,她那游手好闲、终日沉迷于赌博的丈夫怎么都不愿意离婚,还扬言一旦离婚,他就要把王女士的家人和亲戚全部杀掉,终日精神极度痛苦的王女士不知自己能支撑到什么时候。(张晓、严俊勇)妇女应进行自我维权
妇联工作人员 实施不久的新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受害者可将对方实施暴力作为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依据,要求离婚,也可同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加害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法律人士 因为涉及到取证和鉴定,一般家庭精神虐待存在着执法难问题,但是,家庭精神虐待又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果受害方长期精神受到折磨,得不到宣泄和缓冲,极易做出自杀或伤害他人的过激行为,从而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所以该问题仍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因此法律人士建议,一些社会团体可以以办学或办班的方式,向广大家庭提供相关法律教育、宣传或咨询,甚至提供法律援助,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其次,妇女组织应该教育、鼓励妇女要自立、自强,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编辑:江南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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