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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生蹊跷中毒案数人死亡 历经4审无定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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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2日08:18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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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们很关注此次公审,大家都想早日揭开投毒疑案的谜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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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武平县法院公开对一起历时6年的特大系列投毒案进行了第四次审理,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1997年至2002年,在偏僻的福建省武平县湘店乡湘湖村,接连有十余名儿童生了“怪病”,最终导致六死一残。蹊跷的是,在涉嫌投毒的乡医刘日太被拘期间,该村再次出现“怪病”,从2000年至今年1月13日,先后又有三名儿童中毒,其中两人死亡。
关注 一百多群众冒雨等旁听
12月11日,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
尽管下了一夜的雨,但一大早,县法院门口就挤满了从四面八方赶来的群众。从早晨7点多起,就陆续有早起的群众拥至县法院的门口等待进场。8点左右,一大群从湘店乡赶来的群众对记者说,他们当日清晨不到4点钟就起了床,6点钟左右包了一辆班车上路,赶了60余公里山路前来旁听。他们最关心的是刘日太是否真的毒死了村里的小孩,他们也希望能够解开多年来一直缠在心头的这个大谜。
到8点25分时,记者一眼望去,冒雨等候在法院门口的群众已达一百多人。
信任 受害者亲属也为他奔走
昨天一大早,武平县湘店乡湘湖村支部书记刘金太告诉记者,从家里到县城有60余公里的山路,因为怕错过开庭时间,他头一天就坐车到县城了。说起刘日太,刘支书说他是村里的热心人。据介绍,村民们不管是买油买盐,都到刘日太那里去,因为他卖的东西价格公道,而且从不贪小便宜,甚至有人在买东西时多付了钱,过后他都会主动将算错多收的钱送还。
而作为受害者亲属之一的湘湖小学教师刘建明则表示,自己从小到大都和他同在一个村子里生活,绝不相信他会投毒。虽然自己的外甥女钟玉芳就是在系列“怪病”中最早被夺去生命的儿童,但刘日太被抓后,刘建明还是到处为他奔走。
疑点 开庭后刘日太几次“卡壳”
上午9点开庭后,在质证过程中,检察员询问被告人刘日太时,刘日太先后几次出现“卡壳”现象。
检察员问刘日太:“当你刚被警方留置,你老婆去看你时,你说‘我这次完了,证据都被公安局掌握了’这些是否属实?”刘日太无语。
当刘日太辩称此前投毒的供诉是在审讯时被诱导而随便说的时,检察员问:“为什么每起案情的具体供述和真实的情况又会如此惊人地吻合?”
刘日太又一次“卡壳”。
阴影 两年内仨儿童“病”死
这起特大系列投毒案还要追溯到1999年。
1999年7月中旬,福建省武平县湘店乡一村民到乡政府办事时透露:湘湖村下属一个自然村自1997年10月以来,先后有多名儿童突发“怪病”:发病时全身抽搐、四肢痉挛、口吐白沫、神志不清,发“病”儿童已死了3人,另有1人瘫痪。
此事一经汇报,武平县便指示该县卫生防疫部门立即重点查清湘湖村的“怪病”。然而,就在有关部门在该村进行调查时,该村又一名儿童被“怪病”夺去生命。许多人家为避免孩子染“怪病”丧生,纷纷将孩子送到外村亲戚家寄养。一时间,村里很难见得到小孩,连村里的小学也因缺少学生而几近停课。
尸检 接连“怪病”系人为投毒
1999年7月23日,防疫站排除了水源污染和流行病的可能,并初步分析可能是中毒症。据此,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武北中队与湘店派出所民警当日就奉命前往该村进行调查,并为此成立了专案组。
该县公安局决定对此前因“怪病”死亡的刘腾香进行尸检,并将取样速送福建省公安厅检验。正当专案组等待尸检结果时,该村7岁女童刘秋香和4岁男童刘建灵同时得了“怪病”,所幸抢救及时,保住了性命。
8月9日,化验结果确定死亡原因为“鼠毒强”药物中毒所致,系列“怪病”系人为投毒无疑。该县公安局一天内分别对因“怪病”死亡的钟玉芳、刘荷秀、刘金秀进行尸检,化验结果与受害者刘腾香的完全一致。
供述 为赚小利村医毒害儿童
究竟谁会是这起恶性案件的投毒者呢?根据种种线索,专案组最后将疑点集中在村里的乡村医生刘日太身上。1999年8月22日,刘日太被“请”到了专案组。两天后刘日太被刑事拘留,并自己供述了为赚取医疗费的小利以及提高自己“医术”而丧心病狂地用自己配制的毒鼠药液残害无辜儿童的经过。
2000年8月2日,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然而,刘日太在检察机关介入后突然辩称其没有投毒作案,而其在公安机关的有罪供述是被逼供的。
经审理,2000年9月13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日太犯投毒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刘日太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荣文人民币16500元。
蹊跷 被羁押期间仍有人中毒
然而,就在刘日太被羁押和宣判期间,投毒风波又起。2000年至2002年,该村又接连发生了5名幼童中毒的情况,其中两名幼童经抢救无效死亡。这对于刘日太的辩护律师来说,似乎看到了此案获胜的希望。
2000年12月1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原判认定被告人刘日太投毒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据福建某报报道,2000年至2002年的系列投毒案已于2002年1月31日被破获,72岁的犯罪嫌疑人陈金妹对故意投毒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另案处理。
改判 三审判处刘日太“死缓”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4月23日公开审理此案。
刘日太第一辩护人、福建龙岩金磊律师事务所黄家焱律师辩称:“该案主要证据相互矛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刘日太犯投毒罪罪名不能成立。”
2001年8月29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日太犯投毒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结果公布后,作为辩护律师的黄家焱律师多次向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申诉。据此,福建省高院于今年11月通知此案辩护律师,此案于12月11日在龙岩市武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文并摄/《东南早报》赖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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