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一贯注重隐私权的美国人开始倾向于支持授予政府更广泛的权限,即对公民的电子邮件和移动电话进行电子监控,大部分公众表示愿意为了安全而牺牲自己一点隐私。《纽约时报》日前发表文章,专门对此作了详细论述。 电子追踪擒凶利器
9月11日清晨5点53分,美国波特兰机场,两个阿拉伯人正在通过安检——这是波特兰机场监视录像的回放。这两个人是穆罕默德·阿塔和阿卜杜拉阿齐兹·阿洛马里,后来被证实是9·11事件的劫机嫌疑人。
联邦探员还检查了佛罗里达州一座公共图书馆的电脑和一家商店里的电脑,据信劫机嫌疑人就是用这两台电脑来订机票的。他们追踪劫机嫌疑人过去使用电子手段进行日常交易所留下的数码记录,顺藤摸瓜,找到了线索。而波士顿洛根机场的交通监视录像则显示,阿塔在恐怖袭击发生前曾5次经过此地,他也许就是在进行演习。
政府之眼无处不在
1928年,美国最高法院通过了一项关于监听问题的决议。这项监听决议授权政府可以在法庭上出示通过某些手段得到的文件副本,而毋需真的从私人档案中拿到原件。
如今,许多公共及私人事务都通过电子手段进行处理,政府部门乃至任何个人都能够利用适当的工具手段来获取他人的私人信息。不仅仅是电子邮件,连在超市刷卡购买一块香皂,用手机打几个电话,这些个人生活中最琐碎的点点滴滴都能以数码形式被记录下来,而储存这些信息的数据库却往往并不在个人的控制范围之内。每一种新技术都潜在地帮助执法人员刺探私人日常活动中的更多细节,然后他们就能在必要的时候把这些信息呈给法庭。
监控网络监听电话
美国政府官员一直要求得到更广泛的授权,以便监查互联网的使用记录和电子邮件的地址簿,甚至通过发送者和接收者的信件主题来刺探邮件内容。他们还在争取更多的权限,来监听人们使用手机或其他无线通讯工具的谈话内容。
最近,美国的议员们正在斟酌几项法案,要求授权联邦政府利用各种技术来追踪调查恐怖分子或涉嫌犯罪者,以便对各种可疑活动进行监测。
美国国会目前准备提出的几项反恐怖措施中就包括对互联网进行监控。美国司法部长约翰·阿什克罗夫特要求将“电子通信”的字眼加入现有的电话监听条例中去。如果这项议案得以通过,那么有关政府进行电话号码追踪的法律规定将同样适用于互联网。
阿什克罗夫特在最近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提出,政府需要得到授权,对嫌疑人的所有电话通讯手段都进行监听。众所周知,移动电话一开机,信号就来自离持机者最近的信号发射塔,因此如果移动电话也能被包括在监听范围内的话,就能轻而易举地推测嫌疑人的大致方位了。
效果不明问题很多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副教授杰弗里·罗森曾写了一本书叫《不受欢迎的窥视》,内容是关于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他说:“在数码空间中,随着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详尽地被记录下来并受到监控,侵犯个人隐私问题的广度和深度都加剧了。”而且,除了法律方面的问题,这些电子侦察手段空间能提高多少效率尚无定论。比如,当参与“9·11”事件的恐怖分子在电脑和监视录像机中显露出迹象的时候,即使加大数码追踪力度,能否截取他们的计划情报也还不得而知,毕竟这些恐怖分子此前并没有受到中央情报局的注意。
美国电子隐私信息中心负责人马克·罗滕贝格对一些传统电子手段,比如过滤可疑团体名单或密码破译等的效用表示怀疑。
《数码冲击》和《信息战》的作者温·施瓦托也认为,电子手段始终无法取代人力,他说:“我们需要真正的人类智慧。(流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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