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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决策:三年基本解决全省农民大病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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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2月11日09:49 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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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2月11日
本报讯 省委委员、省卫生厅厅长周珉10日上午喜气洋洋地告诉记者:省委、省政府不久前作出重大决策,在全省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民的大病医疗保险问题。目前,省政府的配套文件已基本敲定,不久将正式出台。
周珉厅长介绍,在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首次正式向与会的全省各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宣布,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此项决策意义重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难点在农村,潜力、希望也在农村;农村是最广大的区域,没有农村社会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全面小康。因此,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全面实现小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一项紧迫任务。
我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任务是:到2005年,在全省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同时,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五保户和贫困家庭给予医疗救助。为此,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确定,2003年以省财政已安排的3500万元作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启动资金,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负责对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对象和补助标准、补助资金统筹管理办法等提出具体意见,报省政府审定。
周厅长告诉记者,我省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很好的基础。全省各种形式的合作医疗覆盖率一直居全国前列,其中具有抗御大病风险能力的合作医疗保险人口覆盖率达35.36%。新的“3年计划”实施后,将解决苏北农村及苏中部分老区2000多万农民的大病医疗保障问题。
据悉,我省农民大病医疗保险“3年计划”引起兄弟省份的热烈关注,有的省获悉“情报”后已着手“奋起直追”。 (蒋廷玉)(新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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