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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入世承诺 北京取消自费出国留学者培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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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2月21日19:54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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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21日电(记者 刘江 江涛)从21日起,北京市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停止向申请自费出国的留学人员收取“培养费”。 这是中国为履行入世后在教育领域实现“自然人流动”,推进国际间教育贸易往来,鼓励公民自主选择教育而采取的举措之一。改革开放以来,除国家公派留学生以外,中国出现了大量自费留学生。考虑到上世纪90年代以前,大部分高校学生的学费主要由国家负担,为引导出国留学人员积极回国服务,中国通过学校向有关人员征收“培养费。”从1990年开始,中国开始实行“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收取高等教育培养费”的制度,规定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的服务年限分别为2年、5年和3年,服务期未满申请自费留学,须向国家交纳数千至数万元不等的“培养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废止和修订了很多与世贸规则不相符的文件,教育部征收出国留学培养费的文件也在取消之列。按照规定,从2002年11月1日起,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停止这项收费。北京市教委对于去年11月1日后收取的“培养费”也开始全额退还。
中国征收的留学生“培养费”,70%作为留学回国基金,用于留学归国人员进行创业或科研,另外30%留在各地的教委。北京市目前积存的“培养费”约两三千万元,市教委负责人表示,这部分资金将主要用于扶持“海归派”的创业与科研。(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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