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回复
2002年9月6日10:06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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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子弟小学9月3日,一位家长反映昆仑子弟小学五年级和六年级收取980元的“借读费”。4日,昆仑子弟小学的王宏兴副校长称,昆仑子弟小学属企业改制学校,根据市物价发[2001]126号文件和陕西省物价局收费许可证对于借读学生收取教育费700元,其余的费用为按规定收取的杂费、书本费等。
红旗乡湾子小学9月2号,王先生反映,灞桥区红旗乡湾子小学不交20元保险费就不让报名。4日,学校负责人告诉本报,保险费是学校帮保险公司代收,采取自愿原则。学校没有规定不交保险费不让报名,现学生已正常上课。
省建三小9月3日,张女士反映省建三小收取暂住费400元,昨日学校领导回复,学校没有收这笔费用,家长有疑问可到学校咨询。
长安县炮里小学9月3日一位王先生反映炮里小学收取“建校费”每生15元,昨炮里乡主管教育的有关人士到报社解释,由于学校改建欠下工程款,这15元“建校费”是村里向村民筹集的,学校没有参与。
西工大锦园实验小学吴先生反映西工大锦园实验小学收取学生“赞助费”,属于小区业主的每生收7000元,非小区业主的每生收1.3万元,并且学校没有开收据。昨日学校回复,学校属民办性质,按物价部门的批复,对于区内学生每学期可收1700元的学杂费,区外的学生每学期可收2700元学杂费,学校一次性收了6年的学杂费(按照规定,学杂费应按学期收取,不允许跨年度),收费票据暂时由教导处收存(按照规定,钱票应当面一次结清)。如果家长有意见,学校同意家长按学期交费。实习记者 薛亚波 王磊整理关注中小学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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