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颁布《境外人士在罗湖申办个体工商户临时营业执照实施办法》后,不少港人立即前往开设独资店铺。港人在深圳开店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新《办法》的实施只不过是给香港人“正名”。
据了解,深圳以前不允许港人直接申办个体工商户牌照,港人只好把购置的铺面租给内地人经营或者借用他人的牌照“暗渡陈仓”。在深圳开一间同样面积的餐厅,租金、纳税等各种费用加起来要比香港省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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