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火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先是8月27日运行到5万多年来离地球最近点,29日又形成难得一见的天象“火星大冲”。人们纷纷走出户外,竞相观赏这美妙的天文奇观。然而与市民的热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天文机构对此反应平淡,并没有借此良机开展群众性的科普活动。当接受《解放日报》记者采访时,上海市最大的科普教育基地——科技馆负责人称,天文望远镜和良好的观测平台都是有的,主要是没有想到要搞活动。 紧跟社会热点,普及最新科技知识,这是科普宣传的基本要求。此次火星奇观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本是天文单位一展身手,进行科普教育的大好机会。与平时枯燥地传授科普知识,机械地放映科普片不同,这回可以结合实际天文现象进行宣传教育,效果自然会更好些。“火星大冲”像一面镜子,照出了科普宣传的冷热不均。记者在网上看到,全国许多科技馆和天文馆纷纷借助此次机会,体现自身价值,做足科普文章。然而,仍有一些天文机构却熟视无睹,白白错失良机,这不得不令人惋惜。上海科技馆的“没想到”,其实反映出科普宣传意识还比较弱,因而对重大科普事件不敏感,错失科普宣传良机。 诚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类对自然认识的加深,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但这并不意味着愚昧迷信的彻底消除,科普这根弦时刻不能放松。就拿这次来说,一些占星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火星大冲为“不祥之兆”,并将其与法国热浪,伊拉克、阿富汗以及其他地方的血腥暴力事件联系起来。其他人预测,将发生地震、飓风或洪水之类的自然灾害,一名占星师还预言“将出现与雪有关的灾害。”(据8月30日《北京日报》报道)这些言论传播开来,无疑会给那些在思想上尚未完全摆脱愚昧的人们带来不安,甚至在小范围内引起恐慌。这就更需要我们的有关部门通过大张旗鼓地开展科普活动,以科学战胜迷信。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科学普及工作,为了实施科学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其中第三条规定公民有参与科普活动的权利,第十六条则明确指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应当发展各自优势做好科普宣传工作。因此,天文单位有义务,也有责任完成好科普活动。科普工作者常常宣传:科学是好玩的,探索是有趣的。看来,要创造吸引观众走近科学的氛围,科普宣传机构首先要走进观众中。 (作者 张涛)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