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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7II飞机 |
歼-7飞机是中国沈飞工业集团和成都飞机工业公司在前苏联米格-21战斗机的基础上研制的单座单发轻型超音速战斗机,主要用于国土防空和夺取战区制空权,并具有一定的对地攻击能力。该机于1964年开始研制1966年首飞,1967年6月批准定型投入批生产。歼-7飞机具有尺寸小、重量轻、机动性能好、近战火力强、维护简单等特点,除装备中国空军外,还向其它一些国家出口。该机有歼-7I、歼-7II、歼-7III、歼-7A、歼-7B、歼-7M、歼-7MG、歼-7PG、歼-7P、歼-7MP、歼T-7等多种改型,其中A、B、M、P等型号用于出口。
歼-7I性能参数:
动力装置 装一台WP-7涡喷发动机,最大推力为38.25千牛,加力推力为56.39千牛。
武器 前机身下可挂PL-2空-空导弹,火箭弹和炸弹等。
尺寸数据 翼展7.15米,机长13.95米,机高4.10米,机翼面积23.0平方米,机翼前缘后掠角57度。
重量及载荷 正常起飞重量7370千克,正常着陆重量5480千克,燃油重量(机内)2080千克。
性能数据 最大马赫数M2.05,巡航速度(高度11000米)970千米/小时,失速速度215千米/小时;实用升限(无外挂)18700米;最大航程(机内燃油)1480千米,带副油箱1530千克;起飞滑跑距离800-1000米,着陆滑跑距离800-1000米。
在歼七I基础上的进一步改进型(曾称歼七I改),1978年12月30日首飞,试飞员余文明。主要改进有:以自行研制的火箭弹射座椅代替了原来苏联设计的带离式弹射救生装置,新型弹射座椅装有一枚大推力弹射火箭,弹射时,它不仅加速平稳,使飞行员脊柱受伤的可能性较小,而且还能使其具有更高的弹射轨迹。飞机在地面零高度,时速超过260公里的条件下,该系统也能进行弹射。在空中弹射时,飞机的最大飞行速度可达到890公里/小时。有意思的是,这种新的弹射座椅直到1984年才被使用。受到中国空军青睬的这种弹射座椅,在1985年所进行的5次弹射均告成功。其中最后一次弹射除座椅的常规性能不错外,其它也很顺利。座舱盖由整体向前开启改为向后开启,前风挡固定;着陆阻力伞舱上移至垂尾根部,缩短了飞机的着陆滑跑距离;在机腹内沿纵向中心线,还设有 一个容量为720升的燃油箱,增加了载油量,以扩大作战半径。
更重要的是,歼七II采用了一台涡喷-7乙(WP7-B)新型祸轮喷气式发动机,静推力为61O0公斤。原来的涡喷-7发动机在整个生产寿命期间,只进行过一系列小的改进,但涡喷-7乙则标志着中国已在发动机研制上已取得了重大的进步。由于涡喷-7乙发动机利用了已在涡喷-7A发动机上应用的一些改进材料、结构和机械加工工艺方面的优势,所 以使其维修间隔时间得到成倍增加,达到200小时,而且发动机推力也有所提高。涡喷-7A发动机是专为中国自行研制的歼八战斗机所开发的。涡喷-7乙采用了新的燃烧室火焰筒、新的高温轴承、密封技术和合成燃油。重新设计的加力燃烧室,采用了新隔热措施,可免除后机身被烧事故。后机身被烧事故曾经是歼七/米格-21F飞机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进一步改进的延寿涡喷-7乙发动机上,原来以汽油为燃料的起动装置已被使用煤油的起动装置所取代。这种发动机不仅重量有所减轻,而且还提高了可靠性,也更有利于维护。改装了型发动机,解决了后机身温度过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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