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取消边境通行证押金等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2年6月28日14:27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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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南省物价局根据海南省政府清理出的与WTO不相符合的法规、规章、政策措施的,废止了海南省物价局颁布的3个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文件,取消了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这次取消的3个文件及其主要内容是:1996年3月19日《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收取边境通行证押金的复函》(琼价费字[1996]73号)规定收取边境通行证押金,每证5元;1996年5月4日《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企业成本年审劳务费问题的批复》(琼价费字[1996]156号)同意收取企业成本年审劳务费;1999年11月5日《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银行业务IC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琼价费字[1999]340号)规定银行业务IC卡工本费为每张50元;银行业务IC卡年费为每张10元。
海南省物价局在相关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取消上述3个文件,并取消这4项收费,收费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或变相拖延执行本通知规定,并及时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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