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模拟法庭模拟审理案件:见死不救判刑13年
2002年6月23日09:25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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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马 骏)“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林见死不救,以不作为方式致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判决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大学生见死不救被判刑,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这场激烈的法庭辨论并不是在真正的法庭上,而是西安外国语学院大一学生组成的模拟法庭。
据了解,该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案情是:海滨市海滨大学学生李林欲与女友分手,其女友不同意则携带农药去李林家声称如不和好就死给李看,李不以为然,并在女友服下药后,关门离家,导致其不治而亡。外院社科部思想品德教研室的谢老师对记者说,所选案件原型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事件。当初,她在大学生普法课堂上引用此案例时,多数大学生表示不解,认为见死不救只是道德问题,而且判刑13年是不是太多?……谢老师深感,连大学生的法制意识都这么薄弱,更不用说普通市民的看法了。
在6月20日晚的模拟法庭现场,记者发现旁听的不只是外院的大学生们,还引来了附近的不少市民。有的市民表示大学生情感脆弱问题值得关注,有的市民表示在现今社会道德屡现危机的环境下,尊重法律重要,培养道德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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