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降低流动人口子女借读费
2002年8月17日08:39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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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8月17日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 今年9月1日新学期开学后,北京市将降低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中小学的借读费,其中小学降低300元,初中降低500元。
《京华时报》报道说,北京市政府正式转发的《关于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中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小学的借读费由每学期500元降到200元;初中由每学期1000元降到500元。流动人口中接受义务教育的对象是指随父母来京、年龄在6岁至15岁的儿童少年。入学借读的条件是:他们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其父母在北京居住半年以上并已取得暂住证。
《办法》明确,北京市各中小学校有接纳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少年入学就读的责任,对借读的儿童少年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评选先进等各项活动及实行奖励处分方面应与北京市学生同等对待。符合条件的可到暂住地附近的学校入学。
据介绍,目前,在北京市公办中小学和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借读的外省市户口学生达10.36万人,其中95%的学生集中在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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